法令?誰怕誰啊?

台灣的法規已經明言UBER是違規,但根本不會有人在乎,你罰你的,我依然我行我素,鳥都不鳥你,反正法令也根本拿他們沒辦法。這麼一來,守法者根本就是傻子,還考什麼試?最可笑的,居然在這時有官員認為因為是車子顏色的問題!是車子太便宜了的問題,所以要開始計劃分級,把現有的統統先歸類成為最低等的就好。官哪!這就是台灣的官啊,感覺根本完全沒在用腦的官耶!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另一種佔地為王的賊

撞了就跑?

遇到澳客